资料:英国议员的职责与选区工作方式
英国议员的职责与选区工作方式
 
  现代英国议员的职责可划分为两类:集体职责和单人职责。议员们的集体职责是指需由众多或全体议员协同办理的工作,主要包括制定法律、检查政府工作、控制财政、保护个人、审议欧共体建议、辩论时事等。议员的单人职责则由各位议员各自为战地去完成,这主要体现在议员的选区工作上。议员的选区工作大致包括三个内容:与选民联系、为选民办案、为选区谋利益。

  通信是议员最常用的联系方式。议员及其秘书、夫人阅读选民来信,然后分别情况予以答复。另外,议员还主动给选民写信,介绍议会动态和自己的工作。

  回选区接触选民是又一常用的联系方式。通常,议员们周五、周六都在选区奔忙。其活动包括:接待选民来访(即下面将详细介绍的“门诊”)、上门访问选民、出席选区的各种集会、参加选区党组织的会议或活动、接受选区传媒的采访,等等。

  在议会接待选民也是联系方式之一。虽然议员在议会工作非常繁忙,但仍会尽量接待来访的选民。

  通电话是另一种联系方式。议员为了尽快了解情况,会打电话与其选区办公室联系。

  各种联系选民的方式中,最富有英国特色的当数议员的选区“门诊”。门诊原本为医生给病人看病之术语,人们借用“门诊”一词来指议员在其选民接待室听取选民的申诉。

  每位议员在选区至少设有一处“门诊”室。有的选区面积大,议员则可能设有两三处“门诊”室。此外,有的议员还以其汽车为流动“门诊”室,以随处接待选民。“门诊”室可能设在选区的公共大楼,例如选区党组织办公楼、市政厅,也可能设在议员的宅府。每个议员至少每两周回一次选区“门诊”室,有的每周都回。议员们的“门诊”时间通常在星期五、星期六。议员们往往提前将“门诊”时间由市政厅、选区内的公立图书馆等单位公告选民,方便选民就诊。

  “门诊”时,选民排队等候,一个一个地进入“门诊”室,单独向议员申诉。选民对中央政府的意见,对地方政府的批评,对哪个单位、哪家公司的抱怨,甚至选民与别人的争执,都会说给议员听,要求议员帮忙化解。

  那么,议员怎样为选民解决矛盾呢?凡是选民与他人之间的纠纷,议员通常善为劝解。凡是牵涉某些公司的矛盾,议员尽可能给该公司打电话、写信,查问情况,敦促解决。议员出面往往使被查问的公司态度十分谨慎、认真。对涉及地方政府工作的申诉,议员有时直接给地方政府打电话、写信。不过很多议员“门诊”时请地方议员陪诊,涉及地方的申诉就自然地转请地方议员出面找地方政府交涉了。

  对于涉及中央政府的申诉,议员会采用多种方式要求有关部门解决。例如,给有关部门的官员打电话、写信,给大臣打电话、写信,在议会抓紧时机找大臣。当所有这些办法均不能解决问题时,议员会在平民院的质询时间、休会辩论时间严正地质询大臣,要求大臣敦促解决,或作出解释。

  对于由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滥用行政权而引起的申诉,议员可将案子批转议会行政监察专员调查,并接受其调查报告。

  ——摘自蒋劲松的《议会之母》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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